企业名称中的忌讳字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不能含有以下6种内容和文字:

    1、有损于国家;

    2、社会公共利益的;

    3、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5、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及部队编号;

    6、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