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起名的四条件十要求

    (1)名 符 其 实。

    商店命名方法能反映经营者的经营特色,或反映所售货品的优良品质,使消费者易于识别,能在林立的招牌中一发而中,并让消费者产生购买欲望。

    如“同仁堂”,“堂”作为中药铺成了约定俗成的识别标志,人们只看一眼“同仁堂”招牌或其他什么“堂”招牌,就知道是卖中药的。又如“功德林”店名,就带有一种“禅”的味 道,反映经营者擅长烹调素菜。

    (2)与 众 不 同。

    商店命名必须能引起消费者的兴趣,吸引消费欲望,如“一品鲜”、“大三元”、“狗不理 ”之类商店名,都使消费者产生兴趣和好奇心,于是会主动地走上门来。

    (3)简 单 明 了。

    店名不能起得太复杂。如有的商店喜欢采用繁难字为店名,使顾客不仅不能认识,而且也根本不知道商店是卖什么的,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一般是不进商店大门。而像“万客来”、 “半分利”、“合口味”等店名,则明白简洁,易于传播。

    (4)艺 术 品 位。

    好的店名,有文化底蕴,使消费者感到放心惬意。如“楼外楼”、“天然居”、“居士林” 、“萃华楼”、“陶陶居”之类命名。

     较小的商店取名,方法不外乎以下几种:

    其一,以经营货物性质命名方法,如“大光明眼镜店”、“清气茶庄”等。

    其二,以传说或名人命名,如“东坡酒楼”、“御膳”、“湘妃服饰”等。

    其三,以服务精神命名,“如二十四小时商店”、“百帮搬家”、“茂源百货”等。

    (1)名字可以充分反映出公司企业文化品位。

    (2)即使从老远地方也很容易看得清楚,念上一两次就能牢牢记住。

    (3)和别的公司名称没有类似的,不会混淆。

    (4)名字表达的意境很美,不会让人产生不当的联想。

    (5)不但中国人好发音,外国人也容易发音,念起来很顺口,有节奏感。

    (6)好不好以英文字表达,一旦登陆国外,就会有糟糕的异名。

    (7)新公司名和旧公司之间有连续性。 (8)名称和个人的行业形象不会让人感觉矛盾。

    (9)标准字很容易设计。

    (10)一秒钟之内,马上让人知道商店或企业在经营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