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取名时有哪些规范

个体工商户企业取名时有哪些规范?

  名称相同者先到先得 擅用他人名称将罚款

  两个及两个以上申请人向同一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相同个体工商户企业名称的,登记机关依照申请在先原则核定,先到先得。因此,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个体工商户企业在申请名称时,如果与已登记注册或已预先核准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企业名称相同,将不予核准登记。

  个体工商户企业在对名称的使用中,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市场主体名称权行为,由工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

  名称预先核准不收费 名称核准后保留半年

  个体工商户企业在申办名称时,经营范围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比如,开办餐饮店之前需要先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这种情况下,个体工商户企业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但不收取费用。申请人应当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报送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受理个体工商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后,工商部门应当场作出核准与否的决定。依法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在5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预先核准的个体工商户企业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在保留期内,不得转让,不得用于经营活动。保留期满,自动失效。


  个体工商户企业可不取名 一户只准用一个名称

  办法首先明确,个体工商户企业可以不取名,比如在农贸市场或批发市场内经营的商户,多数是以摊位号来区别彼此的,并没有具体的商号名称。

  一户个体工商户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核准登记后才能使用。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但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登记机关是指县(市)工商局以及大中城市的工商分局。登记机关也可以委托下一级的工商所来办理登记。也就是说,原则上个体工商户企业可以在所在辖区的工商所登记名称。


  行业协会定垄断行规最高罚50万

  国家工商总局昨天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有关规定》和《关于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有关规定》的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规定,行业协会如果通过制定发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业协会规则等组织本行业达成垄断协议,最高可罚50万元,严重者将提请有关部门撤销。

  《关于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有关规定》主要规定了禁止经营者以协议方式进行垄断。根据规定,除书面协议和口头协议,默契、协调一致等协同行为也被认为是垄断协议,属于禁止的范围。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不得达成5种垄断协议,包括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等,经营者与交易人不得达成4种垄断协议,包括限制交易区域等。如违反规定,除责令停止、没收违法所得外,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垄断协议还未实施的,可处50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规定,行业协会的4种行为视为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包括制定发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业协会规则、决定、通知,召集行业协会成员讨论并形成协议、决议、纪要、备忘录,为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提供沟通、讨论、协调等便利条件,等等。行业协会违反规定组织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可处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工商可提请有关部门撤销登记。

  经营者姓名可作字号 不得用“中国”等字词

  个体工商户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经营者姓名可以作为个体工商户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个体工商户企业名称中的行业应当反映其主要经营活动内容或者经营特点,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

  办法明确,个体工商户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不尊重民族、宗教习俗的;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团组织名称及其简称、部队番号;“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字词;汉语拼音、字母、外国文字、标点符号;不符合国家规范的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和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