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与社会的关系

    人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人类社会发展的量表,从人名系统的社会烙印上,我们可以窥见社会发展形态,社会经济生活、政治生活以及文化观念演变的轨迹。本文将从人们群体取名的社会烙印和个体取名的社会烙印两方面来分析社会发展对人名的影响。

    A 群体烙印

    在人类历史的进程中,不同民族都大致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等阶段,从不同民族的人名系统的演变所对应的社会形态中,我们可以发现某些类同性。

    在原始社会,人类先后经历了母系氏族和父系氏族两个时期。人类文明之初,女性在社会上坐了近万年的首席,这种社会形态在姓名系统中留下了一定的痕迹。如我国最早的姓氏大多都是从女而成,连“姓”本身的释义都为“从女而生”。如姬、姜、妫、姒等,这说明我们的祖先经历过母权社会的。

    国外的人名系统经历了与汉名同样的社会变迁。本文开头讲的吉库尤族姓名即是如此。著名民族学家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一书中也曾说过:“如果询问一个吕西亚人的名字,他便将他自己的名字,他母亲的名字,以及女系祖先的名字一一回答出来。”这也说明吕西亚人在当时(前440年)正处于母系氏族社会。

    在当今社会一些发展缓慢的民族中,我们仍能从其姓名的结构中窥探从母系到父系转变的轨迹。如我国高山、拉祜等少数民族还实行母子联名制,崩龙族在联名时还将母名置于父名之前,反映了母权高于父权的社会背景。泸沽湖衅纳西族的所有人均居母家,使用母系姓氏。摩梭人的人名中甚至出现以母老虎、母牛、母鸡等雌性动物命名的现象。而我国西双版纳的克木人实行双系联名制,既联母名,又联父名,亦表明其由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过渡的历史足迹。而一些民族的母子联名向父子联名演变,汉族姓氏自夏以后,极少用从女的汉字,甚至把从女的古姓去掉女旁,如“姞”姓改为吉姓的现象,则是以父权为中心的社会打下的烙印了。

    远古时代的人名还受着经济发展的熏染。如我国景颇族最古老的人名中有“栽芋”、“整理芋墒”意的名字,说明当时景颇人的经济形式及芋在生活中的重要地位。第一个到达怒江的傈傈族人叫瓜木比,“瓜”为荞麦之义,其名也表明此时居怒江的傈傈族人,是处于以种荞麦为生的农耕经济形式之中的。

    回到华夏的上古史,从有巢、燧人、伏羲、神农、蓐收等姓名中,我们不难看出时人佃渔牧畜、力田事农的生活方式。在青铜器上抄下的名字,如弓父庚卣、豕形父已爵、虎父丁鼎、龟父丙鼎、子刀父已方鼎等,我们又能看到那时已出现诸如打铁、打渔,杀猪等分工合作式经济了。

    从原始社会进入奴隶社会,等级制度的大印又在人名上盖了深深的一戳。我国奴隶制社会的夏、商、周时代,只有奴隶主贵族才有姓氏,奴隶是绝对不能拥有的,所谓“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只有少数极有才能而被重用的人才被破格赐姓名,如商王武丁因梦圣人而起用的大臣傅说,原为筑版的奴隶,本无姓氏,因为商王重用,才由原为奴之地名“傅岩”得傅氏。古代希腊、罗马的奴隶制社会中,人名面临着同样的不公:只有奴隶主才有名有姓。据说,古希腊有一个大奴隶主的儿子非常愚笨,连希腊文的24个字母也记不住,奴隶主只得用这些字母的读音给家中的24个奴隶取了名字,以便这个愚蠢的儿子记住,这样,才使这些奴隶有了象征性的名字。

    中国的封建社会发展经历了几千年,人名系统亦经历了风风雨雨,记载着封建王朝的社会变迁。汉族人名系统中的避讳,如今成了考古、史料学家寻根问祖的有力根据,这也是封建时代人名受政治影响的一个很显著的例证。

    避讳始自秦代,但不同时代有不同的避讳内容,同一朝代的皇帝也有不同的避讳文字。西汉初讳“邦”、“雉”,东汉则避“秀”,”庄”等。从另一方面讲,王侯将相的姓氏避讳为后人的考证提供了良好的条件。避讳是姓名影响社会的一个特殊点。

    另一个特殊点则是赐姓和国姓的显贵。汉以刘为国姓,唐以李为国姓,当然各代赐姓的文化内涵是一致的,但所赐的国姓无不深深地打上了时代的烙印。

    封建社会中,几乎每朝每代都有群体性姓名打上时代烙印的典型。

    魏晋六朝,五斗米道兴起并逐渐得到普及,“之”字作为五斗米道的标帜,记载了当时该道鼎盛时期的状况。当时的显阀与士族,无不采用之字为名,甚至父子兄弟数代相袭,不避名讳,如祖冲之上有朔之,下有恒之;顾恺之上有悦之,下有宪之等。今天的人看“之”名横行的历史,一般都能猜到是魏晋六朝史,这真是以姓名标帜社会的一个典型例证了。

    南北朝时期,宗教兴起至于泛滥,亦可以从人名中窥见一斑,翻阅《南北史表》,什么僧绰、僧珍、僧果、金刚、力士、摩诃,梵童、法僧之类的名字随处可见,释道宗教在当时社会的地位,聪明人肯定会一目了然。

    唐乃盛世,歌舞升平,国富民强,无论大臣还是草民之间的关系都很融洽,这在当时的名字系统中也有反映。唐代人名的最大特点一是名、字相同,一是喜欢标榜排行。名是用来自称的,字是让朋友呼唤以示尊重的,名字相同,则自己与别人在称呼上就不分你我了,这种自谦且谦人的形式在较为开放的唐代出现是正常的,象郭子仪字子仪、李鼎字鼎、司马之礼字之礼、孟浩然字浩然等,把对方客气和尊重的路堵死了,不由你不随和了。

    唐人的行第称呼流行是社会生活打在人名上的第二个烙印。打开杜甫的《草堂诗笺》,诗题上的称呼,满眼行第字,如韦十六评事、樊三十三侍御、高三十五书记适、李十五丈等。唐人诗文集中,这种行第称呼是第一特征。见此特征,断为唐诗,八九不离十。这种习惯不仅畅行于诗中,而且朝野上下,闺阁内外都很流行,如唐高祖呼裴寂为裴二,明皇呼宋济为宋五,德宗呼陆贽为陆九,是为朝中君臣间的亲呢;徐十一娘,占三娘,朱十二娘,陈卅一娘等,洋洋大观,是为闺阁间的和睦。今人读唐史,单从姓名中即可了望唐时的和顺氛围,又可在查阅姓名中,一眼找出唐时诸公的大名,姓名于社会生活的镜像又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