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产品起名要注意哪些?
给产品起名要注意哪些?
(1)产品起名应能告诉或暗示消费者产品的特征和所能给消费者带来的好处。如“声宝”用于收录机,“舒洁”用于卫生纸,“味王”用于味精等等。这些都是根据产品的特征来考虑命名的。“丽宝地”、“万家乐”、“健力宝”等则告诉或暗示消费者在使用后得到的益处。
(2)产品起名应有伸缩性,可适用于任何新产品。这是因为某些产品的命名,具有过强的产品偏向,适合于电风扇的命名,就未必适合于电视机,例如“顺风”是一个很好的电风扇名字,假如以“顺风”来做电视机的牌子,消费者就觉得格格不入。企业就必须给产品命名一个通用的名字。例如,日本有一个产品叫“味王”,开始是用于味精,后来又用于酱油、食品罐头等,“味王”二字极适合于食品类。
(3)产品起名应字音和谐,韵味悠长,如“茅台”为叠韵词,读来琅琅悦耳,众口成诵。如果是出口产品还应考虑命名在世界各地的发音都应一致。
(4)对国外引进或合资生产的产品进行命名,翻译应灵活。例如LeftMidazole,可译为左旋咪唑,但这种化学名称不易被大众理解,就根据其作用起名为“肠虫清”,此名琅琅上口,已家喻户晓。例如还有可口可乐等,都使人从汉语的意思中了解了产品的涵义、性能和形象。
给产品起名要注意哪些?
(5)产品命名应研究消费者的喜好和禁忌,尤其是在出口商品上必须了解消费者所在国家和地区的习俗,切勿犯忌。我国的“芳芳”牙膏,在英语中的意思是“毒蛇”和“狼牙”,恐怕这种牌名的产品在美国也不会有好的销路。
(6)产品起名应适应时代经济生活的明快节奏,提高响亮度。牙膏取名“白玉”、自行车取名“飞鸽”、皮货取名“雪豹”等都是脍炙人口的上品。它们简单、清晰、还有易记的特点,因而也是很好的名字。
(7)产品起名应易于传播,不致被混淆。产品命名的目的,就在于使这一产品与那一产品区别开来,使消费者容易认准牌号购买。如某产品命名易于同别的产品混淆,就会给消费者认购造成困难,势必影响产品的销量。据统计,有一年杭州市有210个注册商标,其中用“西湖”命名的就有58个。用“西湖”命名作为商标只能给消费者一种共同的感觉,即这种产品可能是浙江省出品的,而区别性、易记性、寓意性就差不多,它不可能成为某一产品及其特征的代名词。
(8)产品起名应新颖。新颖,才能振聋发聩,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如儿童食品取名为“娃哈哈”,生动形象,新颖独特。“中意”电冰箱,采用双关法命名,既说明该冰箱系中国、意大利合作生产,又赞誉冰箱能使消费者称心如意。目前命名常采用比喻法、双关法、夸张法、颂祝法、借光法、反映法、创词法等,无论采取哪一种,都应务求新颖,不落入俗套,不与人雷同。
(9)产品起名应能给人以艺术的美感,让人在欣赏夸饰巧喻的愉悦中,达到记忆的目的。例如“霞飞”牌化妆品的“霞飞”二字是暗引王勃《滕王阁序》“落霞与孤鹜齐飞”的名句,寓意使用该化妆品可使人永葆青春红颜,并给人高雅华贵的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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