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产品进行命名必须注意以下要求

  对产品进行命名,必须注意以下要求:

  (1)要能告诉或暗示消费者产品的特征和所能给消费者带来的好处。如“顺风”用于电风扇,“声宝”用于收录机,“舒洁”用于卫生纸,“味王”用于味精等等。这些都是根据产品的特征来考虑命名的。“丽宝地”、“万家乐”、“健力宝”等则告诉或暗示消费者在使用后得到的益处。

  (2)要有伸缩性,可适用于任何新产品。这是因为某些,具有过强的产品偏向,适合于电风扇的命名,就未必适合于电视机,例如“顺风”是一个很好的电风扇名字,假如以“顺风”来做电视机的牌子,消费者就觉得格格不入。怎么解决这个矛盾呢?企业就必须给产品命名一个通用的名字。例如,日本有一个产品叫“味王”,开始是用于味精,后来又用于酱油、食品罐头等。

  (3)要字音和谐,韵味悠长,如“茅台”、“凤凰”均为叠韵词,读来琅琅悦耳,众口成诵。如果是出口产品还要考虑命名在世界各地的发音都要一致。如日本索尼电器公司生产的电器牌号“SONY”。

  (4)对国外引进或合资生产的产品进行命名,翻译要灵活。例如LeftMidazole,可译为左旋咪唑,但这种化学名称不易被大众理解,就根据其作用起名为“肠虫清”,此名琅琅上口,已家喻户晓。例如还有可口可乐、声宝收录机等。

  (5)要研究消费者的喜好和禁忌,尤其是在出口商品上必须了解消费者所在国家和地区的习俗,切勿犯忌。例如我国的“山羊”牌闹钟,“山羊”在英国是被喻为“不正经的男子”,“山羊”如果出口英国,尽管这种闹钟价廉物美,仍会无人问津。还有我国的“芳芳”牙膏,在英语中的意思是“毒蛇”和“狼牙”。

  (6)要适应时代经济生活的明快节奏,提高响亮度。牙膏取名“白玉”、自行车取名“飞鸽”、皮货取名“雪豹”等都是脍炙人口的上品。另外,从简单、动听的角度来考虑,“999”胃泰、“101”生发剂等,虽在语调上的美感稍有不足,但它们简单、清晰、还有易记的特点。

  (7)要易于传播,不致被混淆。产品命名的目的,就在于使这一产品与那一产品区别开来,使消费者容易认准牌号购买。如某产品命名易于同别的产品混淆,就会给消费者认购造成困难,势必影响产品的销量。比如“长城”、“熊猫”的命名就易于被同名而非同类的产品所混淆。据统计,有一年杭州市用“西湖”命名的就有58个。只能给消费者一种共同的感觉。

  (8)要新颖。新颖,才能振聋发聩,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如儿童食品取名为“娃哈哈”,生动形象,新颖独特。“中意”电冰箱,采用双关法命名,既说明该冰箱系中国、意大利合作生产,又赞誉冰箱能使消费者称心如意。目前命名常采用双关法、夸张法、直陈法、形容法、借光法、反映法、创词法等。

  (9)要能给人以艺术的美感,让人在欣赏夸饰巧喻的愉悦中,达到记忆的目的。例如“霞飞”牌化妆品的“霞飞”二字是暗引王勃《滕王阁序》“落霞与孤鹜齐飞”的名句,寓意使用该化妆品可使人永葆青春红颜,神采飞扬的意义,并给人高雅华贵的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