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命名局限性

品牌命名局限性

      品牌命名局限性1、容易被当作地区性品牌,一般适合在局部区域内的推广,不利于更大范围的拓展和传播。重庆有一家企业叫“江津水泥厂”,产品(水泥)品牌名叫“渝江”(“渝”是重庆简称,“江”指江津市),是典型的地域性命名。多年来该品牌受行政区划概念的制约,产品销售和品牌宣传很难扩大到重庆以外地区,甚至在重庆市区都受到某种程度的排斥(江津为重庆的一个县)。后来,在导入CI的过程中,专家们经过反复调查、试验和论证,将企业和产品品牌都统一命名为“地维”,终于突破了以往过于地域性识记的局限。

      品牌命名局限性2、如果地名既无传统意义上的特产产地概念,又没有新时代的先进特色,那么,将地名引入品牌就会变得有百弊而无一利。
      
      品牌命名局限性3、在同一区域使用相同或相似称谓的企业太多,不仅会造成品牌形象、企业形象的混乱,稍有不慎还会引起商标纠纷。
     
      品牌命名局限性4、以地名为品牌名称的办法现在已基本行不通。我国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含县级)行政区划名称和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借用当地显著性标志物名称的方法, 虽然能在本地取得良好的效果,但标志物不一定在外地甚至国外闻名,那么这个名称就会失去了原有的意蕴。例如对于不知道“富士”为何物的人来说,这两字是毫无意义的,也许解释“富士”要比介绍产品的投入还多;如果是新品牌推广,就有可能会造成推广资金的浪费。

      在品牌规划中,应充分考虑到品牌的远征性。酒业的市场范围较广阔,所以酒业品牌尽量不要有明显的地域特征,特别是没有知名度的新产品品牌。为“士兵”酒业的命名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士兵”的概念全世界通用,而且不会有歧义产生。

      应当承认,一些地域性特征明显的大品牌是存在的,如“青岛”啤酒、“茅台”酒等。但这是历史和传统形成的,新品牌无论在竞争环境、规模形态、传播优势上都不能与之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