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饰品牌命名的八大误区

灯饰品牌命名的八大误区 


   灯饰品牌命名误区一:现在不做品牌,以后再做。一些企业在濒临市场困难时,就想到要树立品牌,创新通路形态,而一旦有了新的财路,又将品牌建设抛在了脑后。这主要是许多企业经营者对于品牌经营在观念上存在误区,总认为时机没到。其实,品牌是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古人云:“积土成山,积水成渊。”没有一蹴而就的品牌,只有在品牌战略思想的指导下,苦心经营,不放过对细节的追求,才能建立起真正的品牌。

  灯饰品牌命名误区二:建设品牌是花钱的事,企业的目标是赚钱。而品牌经营的目的是获得企业长期的经营能力,是提升企业在竞争愈来愈残酷的市场环境中的生存和发展能力。此外,品牌也能使企业获得额外的溢价能力和在与国际采购商谈判时的讨价还价能力,从而避免进入价格恶性竞争的漩涡之中。

  灯饰品牌命名误区三:做品牌就是做广告,做广告就是找明星。去了一次古镇,记住了刘国梁,但怎也记不起这位体坛巨星在为谁做广告。借用明星是好的,但由于未将广告策略与品牌策略联系,没有将产品利益和品牌特征表现出来,只给人以刘国梁做广告了的印象,让人记住的也就只有刘国梁作广告了,这是广告策略只注重了借明星打知名度,却没有将明星与产品的利益和品牌特征相关联,成了给明星做广告了。这一点值得学习的是耐克,借用明星宣传其产品的核心利益。

  灯饰品牌命名误区四:做品牌,就是做VI.。一些企业导入了VI系统,在品牌经营方面走出了可喜的一步,但品牌识别只是品牌建设中的一小部分,建立品牌识别,还应基于品牌核心价值理念的基础。缺乏核心理念的品牌识别是有形而无魂的,只是在视觉上产生了对顾客的印象和记忆,在品牌传播面还会引起混乱。也会由于竞争对手对品牌VI的建设,弱化品牌识别对消费者的视觉吸引。基于品牌核心价值理念的品牌识别,才能实现对消费者心理的关联和牵动,而实现更深层的品牌竞争。

  灯饰品牌命名误区五:做品牌不如做销售。企业的品牌建设,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需要从采购到生产到营销部门等各个职能的参与,更重要的是需要来自管理层的品牌建设战略思想和具体的管理执行。许多企业虽然有注重网络建设的意识,重视维持客户关系,却并没有从企业长期核心竞争能力的建设上,形成通路经营战略与品牌战略的结合,因此,简单的通路操作,以销售人员与客户感情为基础的客户维系,就会陷入客户被瓜分的困惑,或者现在有客户,未来怎样多少有些迷茫的处境,而始终无法在通路中体现品牌的力量。而现代型企业,更强调以品牌为中心,而非以销售为中心。

  灯饰品牌命名误区六:现在过得去,走一步看一步。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许多企业并没有长期的经营战略,只是固守当前的一块阵地。由于市场是在不断变化的,多数厂家缺乏系统的市场研究及战略性经营思想,更没有明确的品牌战略发展目标,抱着边走边看的心态,十分不利于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更无法建立起自己的品牌。

  灯饰品牌命名误区七:做好专卖店就能做好品牌。专卖店的建设一时间在灯饰行业风起云涌,许多企业争相寻找经销商加盟。这体现了灯饰企业的品牌传播意识的增强,但除了加盟店自身的局限之外,基于传统模式的加盟店,由于只是跟风式的模仿,缺乏企业长期规划以及严格的管理控制手段,最终只能成为走样的形象店,而不能成为真正的品牌店。

  灯饰品牌命名误区八:消费者没有品牌意识。一些灯饰品牌在行业内具有广泛的知名度,在经销商面前展示了自己的实力,但缺乏消费者知名度和认知度,甚至有些灯饰企业认为销售的关键是笼络经销商购买,消费者没有品牌意识,也不会因为品牌而购买产品。而市场调研证明,重视品牌的消费者达到41.3%,消费者的困惑是灯饰没有知名品牌。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是产生长期购买的根本,也是企业获得长期竞争能力的基础,因此,建立消费者品牌对于灯饰企业来说是促进企业成长的一个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