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酒类命名的方法总结

  事实上也毋须解释,如,夏布利(Chablis)必然是霞多丽白葡萄。勃艮第白酒亦然,而红酒则必然是黑品乐(PinotNoir),对葡萄酒文化开始多作了解,这已然是基本常识了。

  有香槟酒之父之称的当贝里昂(DonPerignon)发明混酿可改造葡萄酒的风味后,除波尔多以外不少产区都有混酿的手法,新世界葡萄酒也不乏如此。因此以两种或以上葡萄来混酿的酒也相当多,不过多数都只采用两个葡萄品种来命名。但还是略有规矩的是,前列的葡萄品种所占的比例起码为百分之五十一以上,排在后面名字的葡萄,也最低限度份百分之三十或以上,二者的总计比例共超过百分之八十或八十五,第三、四种葡萄酒的名字可以不用作命名,但需要在副标签之上解释下其成份便可以了。

  有部分葡萄酒专家利用葡萄酒的命名方式来作为界线,比如法国沿用AOC法及意大利的DOC法,都是属于产区命名法,将波尔多地区的葡萄酒称为BordeauxWine,香槟“Champagne”地区有气泡的酒称为香槟酒,干邑“Cognac”地区出产的白兰地酒称为“干邑酒”,而且还往往利用“知识产权”的大名禁止其他国家或地区将酒以此方法命名,确实已有相当长远的历史。

  至于新世界酒,一般命名法是以葡萄品种为准则,对于普通饮家来说,还是更加方便去了解该酒是什么风味,然后决定选购的方式,比如红葡萄酒的“赤霞珠”(CabernetSauvignon)或是“美乐”(Merlot),看到自己喜爱的葡萄品种已然知道其味道大概如何了。